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南京洲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飞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日期:2022-06-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0111执839号

南京飞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洲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苏0111民初220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单位至今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单位送达本院2022)苏0111执839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单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〇二二

 

 

 

 

承办法官:张开河

联系电话:025-837687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