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年5月23日,南京国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国睿公司)向本院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经管理人调查,国睿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申请终结国睿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本案中,国睿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故管理人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终结南京国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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