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3891号
林倩、余香果:
本院受理原告王鹏宇与被告林倩、余香果、曹进勇、祝武城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曹进勇就(2021)苏0111民初3891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孔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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