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382号
江苏中保诉讼保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冰彬诉你司股东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3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原告朱冰彬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俞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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