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4804号
颜廷朋:
本院对原告宋雨龙诉被告颜廷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4804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黄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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