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余本健诉被告张礼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2-04-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2)苏0111民初209

张礼顺

本院受理原告余本健诉被告张礼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20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张礼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余本健归还借款50000元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由被告张礼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十一

 

 

 

承办法官:徐小虎

联系电话:025-8376879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