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俞素云诉被告南京可艾可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2-04-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2)苏0111民初239

南京可艾可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俞素云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239号民事裁定【准许原告俞素云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46元减半收取73元,由原告俞素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年四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60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