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罗祥福诉被告陈涛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2-04-0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2)苏0111民初669

陈涛

本院受理原告罗祥福诉被告陈涛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669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涛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原告罗祥福尚就餐费用5030元。本案受理费52元,减半收取26元。由被告陈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月六

 

 

 

承办法官:吴晓珺

联系电话:025-83768650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