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创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圣帝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徐良、盛桂颜和陈宏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2-04-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2)苏0111民初359号

江西圣帝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徐良、盛桂颜:

本院受理南京创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和陈宏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江西圣帝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江西圣帝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本金15000000元为基数偿还原告利息(借款期限内利息为1319562.51元,逾期利息自2020年10月18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请求判令被告徐良、盛桂颜、陈宏来对上述第1、2项中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以上1、2项诉请金额暂合计为16319562.50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57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