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1072号
庆祖金:
本院受理原告立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借款16万元;2、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违约金钱款及逾期利息2万元;3、判决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
承办法官: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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