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4791号
南京东紫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王贻松:
本院对原告南京学严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李开培诉被告王恩进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479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025-837686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