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4459号
南京勤为舟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程安:
本院对原告肖倩倩诉被南京勤为舟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程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445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肖倩倩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肖倩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吕太如
联系电话:025-8376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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