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4933号
唐明群:
原告唐虎诉被告唐明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4933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唐明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原告唐虎借款本金47800元并支付资金占有费用(以478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2021年12月7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唐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02元,由被告唐明群负担652元,由原告唐虎负担5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期。
二○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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