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审原告谢秋丽诉原审被告王瑞东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日期:2022-03-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0111民再9号

王瑞东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谢秋丽原审被告王瑞东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日9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三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刘英

联系电话:025-8376880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