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537号
韩金飞: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亿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韩金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7年1月至2020年7月9日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公摊费用,共2078元及违约金(以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1年12月23日违约金为553.79元,金额总计2631.79元;二、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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