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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浦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日期:2022-01-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强清35号

 

本院审理的南京市浦口区粮油实业总公司申请江浦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简称交易市场)强制清算纠纷一案中,交易市场清算组(简称清算组)于2021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交了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申请,称清算组未能接管到交易市场任何财产、证照、公章、账册、文件等资料。经清算组调查,未发现交易市场有任何财产,现清算组以无法清算为由,提交了交易市场清算报告,并请求终结交易市场的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交易市场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导致清算无法进行,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清算组提请本院依法终结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江浦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