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3666号
黄荣:
原告张礼友与被告王静、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1、依法裁定撤销(2021)苏0111民初3666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直接依法改判;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何明
联系电话:025-8376855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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