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滕小珍诉被告雍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1-12-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1苏0111民初4593

雍清

本院受理原告滕小珍诉被告雍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元及逾期还利息(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利率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第3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十二二十四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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