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0)苏0111民初6814号
南京刚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赵刚:
原告胡帅与被告南京刚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赵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6814号民事裁定书【(2020)苏0111民初6814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页第十一行“534X”应补正为“341X”】。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朱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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