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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南京市浦口区商务局与被申请人江浦县食品公司畜禽良种场强制清算纠纷一案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日期:2021-11-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强清41

 

本院审理的南京市浦口区商务局申请江浦县食品公司畜禽良种场(简称良种场)强制清算纠纷一案中,良种场清算组(简称清算组)于2021年11月5日向本院提交了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申请,称清算组未能接管到良种场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亦未能联系到良种场相关责任人员。经清算组调查,未发现良种场有任何财产,现清算组以无法清算为由,提交了良种场清算报告,并请求终结良种场的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良种场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导致清算无法进行,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清算组提请本院依法终结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江浦县食品公司畜禽良种场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