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初6601号
南京汇龙服饰有限公司、武小竹:
原告利宝服饰(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怀玉、南京汇龙服饰有限公司、武小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1、请求撤销(2020)苏0111民初660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原审原告全部诉请或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0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