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利宝服饰(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怀玉、南京汇龙服饰有限公司、武小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21-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0苏0111民初6601

南京汇龙服饰有限公司、武小竹:

原告利宝服饰(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怀玉、南京汇龙服饰有限公司、武小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1、请求撤销(2020)苏0111民初660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原审原告全部诉请或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〇二十一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0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