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江苏融侨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金萍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1-09-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0111民初1050

金萍

本院受理江苏融侨置业有限公司起诉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0111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江苏融侨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9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十八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