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1民初1050号
金萍:
本院受理江苏融侨置业有限公司起诉你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江苏融侨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