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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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浦县水产公司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日期:2021-09-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强清14

 

本院审理的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江浦县水产公司(简称水产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中,水产公司清算组(简称清算组)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提交了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申请,称清算组未能接管到水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江浦县多种经营经理部(简称经营经理部)的证照、印章、财产、账册、文件等任何材料。经清算组调查,未发现水产公司及经营经理部有任何财产,现清算组以无法清算为由,提交了水产公司清算报告,并请求终结水产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水产公司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导致清算无法进行,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清算组提请本院依法终结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南京市浦口区水产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