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梁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谷荣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日期:2021-09-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1)苏0111民初1633

谷荣伟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梁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通过邮寄送达开庭传票未送达成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永宁法庭法庭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二○一年十四

 

 

 

承办法官:鄢志文

联系方式:025-837686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