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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汇通精细合成原料厂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日期:2021-09-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人民法院

 

  

(2021)苏0111强清9

 

本院审理的南京市老山林场申请南京汇通精细合成原料厂(简称汇通原料厂)强制清算纠纷一案中,汇通原料厂清算组(简称清算组)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提交了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申请,称清算组未能接管到汇通原料厂证照、印章、财产、账册、文件等任何材料。经清算组调查,未发现汇通原料厂有任何财产,现清算组以无法清算为由,提交了汇通原料厂清算报告,并请求终结汇通原料厂的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汇通原料厂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导致清算无法进行,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清算组提请本院依法终结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南京汇通精细合成原料厂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