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诉被告陈浩、朱利倩、明发集团南京浦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日期:2021-08-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民初1768

陈浩、朱利倩:

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诉你、明发集团南京浦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朱模宝

联系电话:025-8376857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