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1民初1701号
南京晟亚建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雪峰诉被告南京晟亚建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被告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本院已经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定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案予以延期审理,故再次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王宠俊
联系电话:025-8376860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