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赵丹丹诉被告南京市浦口区旺来美容美发店、南京市鼓楼区领航理发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日期:2021-08-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1)苏0111民初2071

南京市浦口区旺来美容美发店、南京市鼓楼区领航理发店

本院受理赵丹丹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二一二十三

 

 

 

承办法官:朱模宝

联系电话:025-8376857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