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甫田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云生善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贾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1-08-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民初1818

南京云生善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贾强

本院对原告南京甫田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0111民初1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年八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025-837686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