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1民初1818号
南京云生善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贾强:
本院对原告南京甫田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1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025-837686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