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初6224号
南京乐菲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陈秀英诉你与被告唐江国、王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6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025-837686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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