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江畔丽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沈继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日期:2021-07-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民初1731

 

沈继荣

本院受理南京江畔丽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二一七月三十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57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