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清算终结公告
2020年11月16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111强清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枣庄联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南京国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当日作出(2020)苏0111强清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成立清算组,依法对南京国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2021年4月7日,根据南京国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申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111强清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南京国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现依法终结南京国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