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亿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李吉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1-04-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111民初6794

李吉祥:

    本院对原告南京亿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李吉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0111民初679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李吉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南京亿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费1920】。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年四月七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630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