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初6945号
周传飞:
原告倪留胜诉被告周传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6945号民事裁定书(按原告倪留胜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联系电话:025-8376857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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