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陈秀英诉被告南京乐菲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唐江国、王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日期:2021-03-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111民初6224

南京乐菲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英诉你单位与唐江国、王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年三月二日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025-837686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