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告刘振礼诉被告江苏轩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1-0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0)苏0111民初5705

江苏轩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振礼诉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6364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庭审理。

二〇二

 

 

 

 

承办法官:吴晓珺

联系电话:025-8376861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