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陈余焕诉被告廖杰离婚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0)苏0111民初6861

廖杰

本院受理陈余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要求判令原、被告离婚)、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十二月十六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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