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黄泽诉被告陈伟振离婚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12-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111民初1581号

陈伟振

本院受理原告黄泽被告陈伟振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上述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

二〇十二

 

 

 

承办法官:靳德华

联系电话:025-8376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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