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石中玉、蔡然诉被告黄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0-1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0)苏0111民初2112

黄安

本院受理原告石中玉、蔡然诉被告黄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2112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年十一

 

 

 

承办法官:陈安

联系电话:025-8376853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