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10182号
徐祥兵: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万隆社区居民委员会(下称万隆社区)诉被告徐祥兵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101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徐祥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万隆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币304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承办法官:傅亚峰
联系电话:025-8376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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