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李从文诉被告李亮、王仁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0-08-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苏0111民初2231号

李亮、王仁龙

本院对原告李从文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223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年八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025-837686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