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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沈玉萍诉被告杨啟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0-07-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初8639

杨啟帆

本院对原告沈玉萍诉被告杨啟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863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杨啟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沈玉萍人民币180000)。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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