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8784号
南京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孙洋与被告南京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8784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孙洋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848元,减半收取424元,由原告孙洋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承办法官:王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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