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程禹风、吕向东诉被告江苏瑞奥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魏捷、张立、许惠芳、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慧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瑞利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解散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8063

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惠芳:

本院受理原告程禹风、吕向东与被告江苏瑞奥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魏捷、张立、许惠芳、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慧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瑞利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判令依法解散江苏瑞奥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年六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俞昌盛

联系电话:025-83768622/862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