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9662号
彭乐松、徐欣、郭建琴、王琳、赵小明、张宏伟、刘康、刘志友、黄培培、章磊、金少华、陈翠英、陈乐程、申传忠、汪瑞、董艳君、董梁、孙小明、仲兴、吴成圆、杜云、韩冬、徐平、周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马丽、沈久忠诉被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爱薇门诊部有限公司、於为生、蒋本萍、于阳、彭乐松、徐欣、郭建琴、王琳、赵小明、张宏伟、刘康、刘志友、李磊、王艳、黄培培、章磊、金少华、陈翠英、陈乐程、申传忠、汪瑞、董艳君、董梁、朱万少、胡广英、孙小明、仲兴、吴成圆、杜云、韩冬、徐平、周建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12月11日开庭审理,现因案情需要,需再次庭审,故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次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浦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6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