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特15号
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季叶好申请宣告季宁死亡一案。申请人季叶好称,其长子季宁,于2000年1月1日从其住处浦口区京新305号家中离开,至今未归,其母鲍先珍于2015年11月19日10时53分,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沿江派出所报失踪,后又通过各种方式多方寻找仍无音讯,现下落不明已达20年。下落不明人季宁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季宁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季宁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季宁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院印)
承办法官:曾凡艺
联系电话:025-83768731、83768732、837687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