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何桂红诉被告陈国泉、童守虎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日期:2020-06-1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9286

陈国泉、童守虎:

本院受理原告何桂红诉被告陈国泉,第三人童守虎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桥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傅亚峰

联系电话:025-8352397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