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颜晓静诉周跃奎离婚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05-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苏0111民初1988

周跃奎:

    本院受理颜晓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〇五月二十五

 

 

 

承办法官:张茗

联系电话:025-83768723、025-8376872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