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崔悦诉南京焱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111民初2538

南京焱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崔悦诉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江浦法庭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O二〇十一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6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