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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冯凡诉被告南京中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麦芽金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0-05-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初1241

南京麦芽金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冯凡与被告南京中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麦芽金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1241号民事判决书(一、原告冯凡与被告南京中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19年1月16日解除二、被告南京中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冯凡工资17789.95经济补偿金21298.98,合计39088.93三、驳回原告冯凡对被告南京麦芽金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

 

 

 

承办法官:王宠俊

联系电话:025-83768601、8376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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